公司登記、稅務相關常見問題
公司登記
Q.公司設立需要幾位股東組成?
A:有限公司只要一位股東就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要二個股東組成始可成立。
Q.股東身份有否限制嗎?
A:除未成年子女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外,任何中華民國國民皆可為股東但非中華民國國民之投資須經主管機關〈投審會〉之同意。
Q.成立公司最低資本額為何?
A:一般公司其為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已無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已無限制。
Q.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和異同?
A:兩公司差異頗大,簡單論述:
相同點:股東皆負有限責任。
相異點:股東組成最低人數不同 組織不同:股份有限公司需組成董事會、及監察人,有限公司則否。
股權移轉限制不同:有限公司股東股權移轉須經半數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原則可自由移轉。
Q.設立公司流程為何?
A:預查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與刻章 →〈4天〉客戶開戶籌備資本(3天 *負責人銀行開戶) → 公司設立登記〈5天 *已有統編可以營運〉→ 國稅局申請發票(7天 *負責人到場申請發票)。
Q.營業地址有何規範?
A:
台北市,符合下列3種條件之1者可設:
1.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2.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如住宅、集合住宅等),但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可做辦公室用:
(1) 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住四或商業區
(2) 樓層、樓地板面積及面臨道路寬度符合規定
同址(曾)設有公司:須中斷營業未滿二年且營業項目相當(需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部分房仲業者代尋之房屋若用途不符,業者可能會以曾設有公司為由保證可設辦公室。若有此情況,仍須符合本項,故應請業者提供該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以利比對。
新北市,符合下列2種條件之1者可設:
1.總樓層5層樓以下之建築物:原則上皆可。
2.總樓層超過5層樓之建築物: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 由於都市計畫及建管法規較為繁瑣,且部分舊房屋可能無使用執照可供參考,以上僅提供基本的判斷法則,建議與屋主簽約前先由天下事務所協助您再次確認(必要時台北市可先送預審),以防有其他不能設置公司的狀況發生。
Q.五種各類型公司設立說明表?(來台投資)
A:
行號設立
Q.行號型態為何?
A:一個人出資為獨資,一人以上為合夥。
Q.設立行號最低資本額為何?
A:只要一萬元以上就可以,二十五萬元以下,不用存款證明,但五十萬元以上要會計師簽證。
Q.行號與公司再責任上有何不同?
A:公司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及出資負有限責任。行號出資之資本主要與行號負連帶責任。
Q.行號在營業稅、營所稅及盈餘分配作業是否相同?
A:行號及公司在營業稅及營所稅繳納申報作業,原則是一樣的。除公司有適用促產條例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盈餘分配上,行號是不可以保留,要當年度分配,而公司是可以保留。
Q.營業處所限制為何?
A:營業處所規定同公司設立之規定。
Q.行號與公司的差異?
A:
閉鎖性公司
Q.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
A:閉鎖性公司通常指公司股東人數少且關係緊密,同時股份並未公開發行,股東股份轉讓受一定條件約束之公司型態,最常出現在公司初創階段。由於股東結構較為單純,不若在資本市場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較高度之監理;對於閉鎖性公司可以基於股東間之約定訂立公司章程做為公司治理依據,因此立法考量上在不影響公司法制健全發展下,避免法規過度介入閉鎖性公司治理,以降低新創公司遵法成本,俾利新創公司發展。
Q.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成長一定規模,可否成為上市上櫃公司?
A: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雖然享有較高經營自主空間,且擁有較多籌資工具可以應用,但因其閉鎖性之限制,因此對於公司發展仍有侷限。當公司規模成長穩定並且持續發展,仍希望轉換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可適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轉換為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以將經濟果實分享與更廣大股東。
Q. 除了新創公司外,其他公司可否轉換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A: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其立法目的係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並且鼓勵新創公司設立。惟除新創公司可以依法設立外,目前已登記之有限公司及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下,亦得辦理變更章程,成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記帳服務
Q.進項憑證的種類及說明
A:
※進項憑證應載明公司抬頭、統一編號。
※依營業稅法與營利事業查核準則辦法規定費用支出應與公司業務有關。
※進項憑證內容應以中文為主,如以代號表示應附註說明。
Q.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稅方式說明
A:
Q.扣繳稅額稅率
A:
1.薪資扣繳: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士
* 固定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繳10%,擇一扣繳。
* 非固定薪資按6%扣繳,如工作獎金、年節獎金及發給加班費超過免稅時數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士
* 採就源扣繳,按給付總額20% 扣繳。
2.各類所得扣繳:(一份繳款書中僅能填寫一種所得,如有二種以上請分開填寫)
* 租賃按給付金額扣繳10 %。
* 執行業務報酬按給付金額扣繳10 %如會計師、律師、醫師、代書、專利代理人、程式設計師等。
* 權利金按給付金額扣繳15 %如商標權、專利權等。
* 機會中獎獎金按給付金額扣繳15 %,政府舉辦之機會中獎獎金超過2000元以上者則按給付金額扣繳20 %。
正確使用統一發票
Q.統一發票申請
A: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
以憑購用統一發票。前項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
Q.統一發票使用注意事項
A:應按時序開立,請勿日期顛倒,並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規定之統一發票章。
Q.統一發票規格
A: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 ;但買受人為非營業人,稅額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
Q.書寫錯誤
A: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 明「作廢」字樣粘貼於存根聯上,並於當月份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境外公司
Q.境外公司比較表
A:
避免罰款
♦ 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未購發票或無營業亦需申報,違反者罰滯報金及怠報金。
♦ 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發生漏報有效發票之銷售額。若因疏忽漏報,除補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開立發票應逐筆開立,勿預留空白,以免發生漏報銷售額。若有漏報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進項憑證若以影本申報抵扣時,應檢查是否有重覆扣抵。若重覆扣抵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勿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發票作為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之當期申報,漏報除補繳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收銀機油墨時常添加,以避免開立發票因油墨不清或漏蓋統一發票專用而受罰。違反者可罰1500-15000元。
♦ 開立發票給營業人,勿忘記填寫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
♦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例小汽車之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公司出售動產(例汽車)或不動產(房屋)皆需開立統一發票,除補繳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Q.公司設立需要幾位股東組成?A:有限公司只要一位股東就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要二個股東組成始可成立。 |
Q.股東身份有否限制嗎?A:除未成年子女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外,任何中華民國國民皆可為股東但非中華民國國民之投資須經主管機關〈投審會〉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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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成立公司最低資本額為何?A:一般公司其為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已無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已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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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和異同?A:兩公司差異頗大,簡單論述:
相同點:股東皆負有限責任。 相異點:股東組成最低人數不同 組織不同:股份有限公司需組成董事會、及監察人,有限公司則否。 股權移轉限制不同:有限公司股東股權移轉須經半數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原則可自由移轉。 |
Q.設立公司流程為何?A:預查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與刻章 →〈4天〉客戶開戶籌備資本(3天 *負責人銀行開戶) → 公司設立登記〈5天 *已有統編可以營運〉→ 國稅局申請發票(7天 *負責人到場申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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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營業地址有何規範?A:
台北市,符合下列3種條件之1者可設: 1.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2.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如住宅、集合住宅等),但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可做辦公室用: (1) 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住四或商業區 (2) 樓層、樓地板面積及面臨道路寬度符合規定 同址(曾)設有公司:須中斷營業未滿二年且營業項目相當(需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部分房仲業者代尋之房屋若用途不符,業者可能會以曾設有公司為由保證可設辦公室。若有此情況,仍須符合本項,故應請業者提供該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以利比對。 新北市,符合下列2種條件之1者可設: 1.總樓層5層樓以下之建築物:原則上皆可。 2.總樓層超過5層樓之建築物: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 由於都市計畫及建管法規較為繁瑣,且部分舊房屋可能無使用執照可供參考,以上僅提供基本的判斷法則,建議與屋主簽約前先由天下事務所協助您再次確認(必要時台北市可先送預審),以防有其他不能設置公司的狀況發生。 |
Q.五種各類型公司設立說明表?(來台投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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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行號型態為何?A:一個人出資為獨資,一人以上為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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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設立行號最低資本額為何?A:只要一萬元以上就可以,二十五萬元以下,不用存款證明,但五十萬元以上要會計師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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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行號與公司再責任上有何不同?A:公司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及出資負有限責任。行號出資之資本主要與行號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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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行號在營業稅、營所稅及盈餘分配作業是否相同?A:行號及公司在營業稅及營所稅繳納申報作業,原則是一樣的。除公司有適用促產條例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盈餘分配上,行號是不可以保留,要當年度分配,而公司是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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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營業處所限制為何?A:營業處所規定同公司設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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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行號與公司的差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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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鎖性公司
Q.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A:閉鎖性公司通常指公司股東人數少且關係緊密,同時股份並未公開發行,股東股份轉讓受一定條件約束之公司型態,最常出現在公司初創階段。由於股東結構較為單純,不若在資本市場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較高度之監理;對於閉鎖性公司可以基於股東間之約定訂立公司章程做為公司治理依據,因此立法考量上在不影響公司法制健全發展下,避免法規過度介入閉鎖性公司治理,以降低新創公司遵法成本,俾利新創公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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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成長一定規模,可否成為上市上櫃公司?A: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雖然享有較高經營自主空間,且擁有較多籌資工具可以應用,但因其閉鎖性之限制,因此對於公司發展仍有侷限。當公司規模成長穩定並且持續發展,仍希望轉換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可適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轉換為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以將經濟果實分享與更廣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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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除了新創公司外,其他公司可否轉換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A: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其立法目的係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並且鼓勵新創公司設立。惟除新創公司可以依法設立外,目前已登記之有限公司及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下,亦得辦理變更章程,成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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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服務
Q.進項憑證的種類及說明A:
※進項憑證應載明公司抬頭、統一編號。 ※依營業稅法與營利事業查核準則辦法規定費用支出應與公司業務有關。 ※進項憑證內容應以中文為主,如以代號表示應附註說明。 |
Q.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稅方式說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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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扣繳稅額稅率A:
1.薪資扣繳: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士 * 固定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繳10%,擇一扣繳。 * 非固定薪資按6%扣繳,如工作獎金、年節獎金及發給加班費超過免稅時數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士 * 採就源扣繳,按給付總額20% 扣繳。 2.各類所得扣繳:(一份繳款書中僅能填寫一種所得,如有二種以上請分開填寫) * 租賃按給付金額扣繳10 %。 * 執行業務報酬按給付金額扣繳10 %如會計師、律師、醫師、代書、專利代理人、程式設計師等。 * 權利金按給付金額扣繳15 %如商標權、專利權等。 * 機會中獎獎金按給付金額扣繳15 %,政府舉辦之機會中獎獎金超過2000元以上者則按給付金額扣繳20 %。 |
正確使用統一發票
Q.統一發票申請A: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
以憑購用統一發票。前項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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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統一發票使用注意事項A:應按時序開立,請勿日期顛倒,並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規定之統一發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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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統一發票規格A: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 ;但買受人為非營業人,稅額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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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書寫錯誤A: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 明「作廢」字樣粘貼於存根聯上,並於當月份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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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
Q.境外公司比較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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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罰款
♦ 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未購發票或無營業亦需申報,違反者罰滯報金及怠報金。 |
♦ 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發生漏報有效發票之銷售額。若因疏忽漏報,除補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開立發票應逐筆開立,勿預留空白,以免發生漏報銷售額。若有漏報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進項憑證若以影本申報抵扣時,應檢查是否有重覆扣抵。若重覆扣抵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勿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發票作為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之當期申報,漏報除補繳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收銀機油墨時常添加,以避免開立發票因油墨不清或漏蓋統一發票專用而受罰。違反者可罰1500-15000元。 |
♦ 開立發票給營業人,勿忘記填寫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 |
♦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例小汽車之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 公司出售動產(例汽車)或不動產(房屋)皆需開立統一發票,除補繳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